我特别小的时候,警察是一种我特羡慕的职业,因为那时有一首歌唱的是“我在马路边,拣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那时我总在计算:一天如果碰到三个捡钱的小孩,就可以买一根红果冰棍了,要是碰到五个,就可以买跟奶油冰棍了。那时我脑子里总是出现警察在嘬红果或者奶油冰棍的场面,之所以是嘬,是因为我们小时侯买跟冰棍挺不容易的,为了能吃更长时间不舍得去咬,一直是放在嘴里嘬,很陶醉的感觉,现在的青年无法理解,至少男青年无法理解。
后来我长大了一点,开始明白警察收到了那一分一分的钢蹦是不能自己买冰棍的,是要归公的。于是我情急之下改变了将来要当警察的梦想。但我还是觉得警察是让人敬佩的职业,因为从各种场合看到过穿白色警服的警察叔叔扶老大娘或者老大爷过马路之类的宣传画。在我的心里,警察已经成为一种高尚的代名词。我曾很多次的在脑海里想象一个场景:一个警察站在中间,左边是犯罪分子,右边是无辜的人,警察的脸一向右转,就变得和蔼可亲面带笑容,一向左转,就变得无比严厉让人胆寒。在我的想象中,这个警察可以转很多次,和蔼可亲面带笑容,无比严厉让人胆寒,转来转去变来变去,而且从来不把表情弄反。多好啊,这让我有一种当良民的自豪感。
后来我终于认识到,这样的警察是很难遇到,因为即使有,也会因为颈椎病转行了。
其实在我青春期之前,我从来没有和警察打过交道,似乎他们不在我生活中似的。后来当我进入青春期以后,出于某种原因买了辆自行车,结果没出什么意外,不久以后就丢了。我报案的时候,警察说,我们已经记录了,会帮着找的,你自己也多找找。走出派出所的时候,我特高兴,想象着警察有一天将我丢失的自行车推到了我面前,连车胎的气都帮着打好了,那时的我一定特激动,一定要骑车带着警察兜风以表心意。
不过我的自行车并没有被找到,在后来的几年里,丢自行车变得像婚前性关系一样普通了,我不再因为这种事去报案了,也就不再有面对警察的机会了。只是听那些和警察有过接触的人说,现在警察可是大爷了,整天板着个脸;找警察办事可是难了……
我相信这些人说的话是真的,原因有三:第一,因为他们都是良民——找警察办事的人通常是良民,坏人通常是被警察找(而且一般找的比较辛苦);第二,我亲眼看到过一个人在酒吧喝酒,酒吧老板对伙计说:“那个人不要收钱,那是咱们这的片警”;第三,在99年国庆五十周年的时候,我认识的一些外地人说他们下班后根本不敢出家门,怕被警察查出是外地人直接遣返了。
我彻底忘记了我小时候脑子里的警察的形象,就是那种能向左向右转的。但我并不因此而郁郁寡欢,因为我自认基本没有和警察打交道的机会,连和交通警打教导的时候都没有。但我还是希望看到一个和气的警察,至少是对纳税人和气的警察,你花人家的钱干吗还要对人家耍脸色呢?再说一张生硬的脸好象不能直接破案。
就在今年,我的希望好象实现了。由于匹克即将来临,街上的警察多了不少,有一次走夜路,我北京警察叫住查身份证。警察是以“您好,请出示一下身份证”开始的,听到这样一句话,我心里很舒服,警察态度不错,别说身份证了,就是看存折都没问题。在警察看过身份证之后,还说了一句“谢谢您的配合”。天呐,警察居然如此和气如此有礼貌。我顿时浑身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刻找个黑恶势力与其同归于尽。
后来回到家冷静下来,突然觉得自己是托了匹克的福,由于匹克马上就来临,警察要顾及影响而变得和气了。这一简单的推理对我的打击比较大,使我像一个泄气的皮球一样瘫倒在地上……
也许社会的每一点进步都需要一个外部力量,希望匹克就是推动警民关系的一个外部力量,希望在以后的某一天——就是平淡生活中的平常一天,没有匹克也没有任何其它重大事件的某一天——再遇到警察的时候,警察还能像今天我遇到的那样和气。那才真的是进步,这种进步给我们带来的愉悦比匹克带来的要大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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